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1-18 【字体: 小   中   大

海南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海南省统计局副局长 周诗铜

2018118日)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下,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海南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的实际需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周密组织和部署各项普查工作;各市县、各部门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现场登记,全力做好遥感测量,及时做好数据处理,科学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历经三年的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工作已顺利完成。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调查误差在方案设计范围内,普查数据客观真实可靠。

  农业普查获得了海量反映我省“三农”最新家底的基础数据,查清了粮食、畜禽、水产品等主要农业生产底数,系统反映了农民和农村新变化,同时,获取了大量常规统计调查没有覆盖的信息,填补了“三农”统计上的空白,将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特别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加翔实的统计数据支撑。

  现将农业普查主要数据通报如下:

  一、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

  2016年末,全省共有农业经营户115.32万户,农业经营单位1.39万个。全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累计30天以上的人员数(包括兼业人员)为222.48万。分性别看,男性比重为54.7%,女性比重为45.3%。分年龄看,在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年龄35岁及以下的占28.8%,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占46.9%,年龄55岁及以上的24.3%。分教育程度看,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受教育程度以初中和小学为主,初中占60.6%,小学占23.0%。

  二、土地利用及流转情况

  2016年,全省农业普查入户登记的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532.31万亩,其中通过土地流转流入耕地81.56万亩,占实际耕种耕地面积的15.3%。

  实际经营的林地1251.91万亩,其中通过土地流转流入林地59.05万亩,占实际经营林地的4.7%。

  实际经营牧草地(草场)面积2.47万亩,其中通过土地流转流入牧草地(草场)0.81万亩,比重32.9%。

  从流入耕地用途看,用于农作物种植的比重为70.0%,用于园林作物种植或苗木培育的比重19.6%,用于林业经营的比重1.2%,用于畜禽养殖的比重1.2%,用于水产品养殖的比重3.0%。

  从规模户和单位耕地流转方式看,通过转包流入的比重最高,占70.1%。实际耕种耕地中,代耕代种(土地托管)面积13.29万亩,比重为2.5%。

  三、农业机械和设施情况

  2016年末,全省拖拉机总数7.07万台,联合收获机0.16万台。从农业设施看,全省具备喷灌、滴灌、渗灌设施的耕地面积58.52万亩;全省温室占地面积0.61万亩,大棚占地面积8.91万亩。

  四、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

  2016年,谷物播种面积380.37万亩;其中,稻谷380万亩、油料51.48万亩、糖料40.56万亩。

  五、主要畜禽存栏情况

  2016年末,生猪存栏421.96万头;牛存栏40.23万头;羊存栏68.12万只;家禽存栏7606.45万只。

  六、水产品养殖面积

  2016年,水产品养殖总面积71.49万亩;其中,淡水养殖面积44.55万亩,海水养殖面积26.94万亩。

  七、新型经营主体情况

  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15147个,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数量为8222个。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家庭农场个数为572个。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个数为465个。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的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702个。

  八、新农村建设情况

  全省共汇总了196个乡、镇和2894个行政村的普查数据。

  从乡镇层面看,88.8%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96.9%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70.9%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63.3%的乡镇有本级政府创办的敬老院。

  从村级层面看,通电、通公路、通电话村村通基本实现。

  交通方面,39.5%的村通公共交通,通村主要道路以水泥路为主。

  治理范围方面,村委会到最远自然村、居民定居点距离以5公里以内为主,平均距离为2.6公里,距离20公里以上的占0.3%。

  能源通讯方面,5.2%的村和2.6%的自然村、居民定居点通天然气,76.0%的村和63.7%的自然村、居民定居点安装了有线电视。

  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方面,77.6%的村通宽带互联网,21.8%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环境卫生方面,93.5%的村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10.9%的村生活污水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74.5%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文化教育体育方面,27.8%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53.5%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28.9%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

  医疗卫生方面,81.7%的村有卫生室,57.9%的村有执业(助理)医师。

  九、农民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情况

  从住房条件看,2016年末,99.7%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3.46万户拥有商品房,占全部农户的2.8%;住房结构主要为砖混、砖(石)木和钢筋混凝土结构。

  从饮用水看,饮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的户数占比达到92.1%,有15.7万户反映农村供水保证率偏低,占12.7%。

  从主要生活能源看,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的93.73万户,占75.5%;主要使用电的80.48万户,占64.8%;主要使用柴草的53.92万户,占43.4%。

  从卫生设施看,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的96.49万户,占77.7%。

  从拥有耐用消费品看,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12辆,电脑14台。

  十、贫困村和贫困户情况

  普查结果显示,2016年末,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606个,已脱贫摘帽的村170个。全省建档立卡扶贫户总数6.82万户。扶贫户主要致贫原因是因病致贫;接受帮扶措施最多的是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

  <1>指普查年度内,由调查户(单位)实际用于耕种的耕地面积。不包括没有用于种植业的,没有耕种活动的耕地。没有完成土地确权的地方,仍按二轮承包时的“习惯亩”面积登记,部分农户没有把非承包地上临时开荒种植农作物的地作为耕地,因此面积偏小。

  <2>指以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不包括从事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非农行业的农民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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