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期 如何判断一项合法合规的统计调查项目?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10 【字体: 小   中   大

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全国性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专业性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地方性统计调查项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和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大量增加,统计调查项目不断增多。如何保障政府统计调查的权威性,避免统计调查项目重复,既关系到政府统计成本,也关系到统计调查对象的权益。为了维护正常的统计工作秩序,减轻统计调查对象负担,作为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公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审查的条件包括:1.具有法定依据或者确为公共管理和服务所必需;2.与已批准或者备案的统计调查项目的主要内容不重复、不矛盾;3.主要统计指标无法通过行政记录或者已有统计调查资料加工整理取得;4.统计调查制度符合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科学、合理、可行;5.采用的统计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6.制定机关具备项目执行能力。

作为调查对象,如何判断统计调查是否合法合规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该统计调查项目:一是未书面告知统计权利和义务的;二是统计调查项目及其统计调查制度未经批准或者虽经批准但未依法公布的;三是统计调查表未标明法定标志或者法定标志不完整的;四是统计调查表超过有效期限的;五是现场调查时,统计人员未出示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作证件的。



    相关稿件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统计局    主办:海南省统计局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22号海南统计大楼  

咨询服务:0898-65233163 办公室:0898-65343966 传真:0898-65339264 邮编:57020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556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