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期 什么是农业普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8-21 【字体: 小   中   大

农业普查是一项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它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方法、统一时间、统一表式和统一内容,主要采取普查人员直接到户、到单位访问登记的办法,全面收集农业、农村、农民有关情况,为研究制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政策提供依据,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我国农业普查每10年开展一次,在逢6的年份实施。我国分别在1996年、2006年和2016年开展了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农业普查的登记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情况。其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农业普查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一方面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制定需要农业普查提供准确的决策信息,另一方面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农业普查提供大量的基础信息。农业普查对象应当如实回答普查人员的询问,按时填报农业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应当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推诿和阻挠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相关稿件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统计局    主办:海南省统计局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22号海南统计大楼  

咨询服务:0898-65233163 办公室:0898-65343966 传真:0898-65339264 邮编:57020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556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