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国统字[2003]70号)的规定,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阶段。近日,海南省统计局根据2012年统计年报资料、部分行业财务资料和抽样调查资料,对2012年海南省地区生产总值进行了初步核实,并报国家统计局审核同意,核实结果如下:
经初步核实,2012年海南省地区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2855.54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0.2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增长速度为9.1%,与初步核算速度相同。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711.54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0.07亿元,增长速度为6.3%,与初步核算速度相同。第二产业增加值为804.47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0.8亿元,增长速度为11.0%,比初步核算速度提高0.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339.53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0.59亿元,增长速度为9.5%,比初步核算速度提高0.1个百分点。按初步核实数计算的三次产业结构,第一产业占24.9%,第二产业占28.2%,第三产业占46.9%。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