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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省统计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索引号:00817387-hj/2016-01444 分  类:财政预决算/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省统计局 成文日期:2016年02月23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23日 时效性: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局包括部门本级及3家下属预算单位(包括海南省统计局普查中心、海南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海南省统计监测中心)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划以及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统计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

(二)建立健全全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省及各市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及各市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市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牵头有关部门拟定重大省情省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省情省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省情省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 质 勘 察、旅 游、交 通 运 输、邮 政、电 信、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劳动工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价格、城乡居民收入、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企业景气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市县、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协调各部门统计资料的公布。

(七)对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国家统计局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根据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与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各市县、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监督检查各市县、各部门统计工作,指导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负责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指导全省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全省统计专项经费。

(十)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制定各市县、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市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部门。

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仅对安排资金的科目进行说明,下同)

1.经费拨款: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2016年预算安排4949万元,比上年增加1750.9万元,增长54.7%。

2.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2016年预算安排74.8万元,主要是办公大楼一楼铺面出租收入和预估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收入,比上年减少10.6万元,下降12.4%。

3.住房补贴资金:指财政部门从财政性专户中安排给单位,用于住房补贴的资金。2016年预算安排3.01万元,比上年减少8.84万元,下降74.5%。

(二)支出情况

1.支出功能科目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统计局本级的基本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1226.3万元,比上年增加24.41万元,增长2%。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295.03万元,比上年增加239.12万元,增长,427%。增加原因是口径发生变化,参公事业单位运行费上年归入行政运行(项),而本年则归入事业运行(项)。

专项统计业务(项)、统计管理(项)、专项普查活动(项)、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各项统计业务的项目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3113.69万元(其中普查经费安排2087.85万元),比上年增加1434.68万元,增长8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统计局退休退休公务员工资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2016年安排经费177.71万元;比上年减少24.91万元,减少12.3%;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在职工勤人员养老保险。2016年预算安排21.8万元,比上年增加17.83万元,增加449%。原因是口径发生变化,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上年归入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而本年则归入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统计局本级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016年安排经费33.86万元,比上年增加12.74万元,增长60%。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016年安排经费8.68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增长67%。

2.支出类别类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1913.2万元,比上年增加296.86万元,增长18%。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指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2016年预算安排1107.54万元,比上年增加90.76万元,增长8.9%。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393.18万元,比上年增加121.85万元,增长44%。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学金、生产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349.47万元,比上年增加21.24万元,增长6.4%。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在统计局系统来说就是各项统计业务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3113.69万元(其中普查经费安排2087.85万元),比上年增加1434.68万元,增长85%。其中:

①专项业务类:指为履行统计部门职责职能,发生的用于本部门系统内的运转支出项目。2016年预算安排1025.84万元,比上年减少30.57万元,下降2.89%。主要用于国民经济核算、专项统计调查、统计业务管理、统计执法、统计数据应用等方面。

发展建设类:指统计部门为完成特定统计工作任务和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在专项业务类项目之外发生的支出项目。2016年预算安排2087.85万元,比上年增加1465.25万元,增长235%。主要用于普查经费(农业普查)项目。农业普查项目是2016年开展的大型普查项目,涉及范围广人口多,所以资金需求量较大。

附件:海南省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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