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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省统计局关于批准继续实施海南省工业和批发零售业物流统计报表制度的函

索引号:00817387-hj/2021-00054 分  类:部门文件;法规公文/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省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1年04月15日 文 号:琼统函〔2021〕19号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5日 时效性:

琼统函202119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单位《关于商请继续组织实施海南省工业和批发零售业物流统计制度的函》(琼发改便函〔2021〕979号)收悉,现已审理完毕,函复如下:

经研究,同意实施审批后的制度,有效期至2023年4月。批准文号为琼统函〔2021〕19号。请贵单位在收到复函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布置调查的正式文件和报表制度送省统计局设计管理处,以便于归档。并在实施后按时将综合表报送同级统计部门。实施期间报表制度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报批。


海南省统计局

2021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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