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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省统计局关于批准继续实施海南省农产品加工统计调查制度的函

索引号:00817387-hj/2021-00081 分  类:法规公文;部门文件/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省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02日 文 号:琼统函〔2021〕24号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2日 时效性:

琼统函〔2021〕24号


省农业农村厅:

贵单位《关于商请批准继续设立海南省农产品加工统计调查制度的函》(琼农便函〔2021〕0922号)收悉。现已审理完毕,函复如下:

经研究,同意实施审批后的制度,有效期至2023年3月。批准文号为琼统函〔2021〕24号。请贵单位在收到复函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布置调查的正式文件和报表制度送省统计局设计管理处,以便于归档。并在实施后按时将综合表报送同级统计部门。实施期间报表制度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报批。



海南省统计局

                               2021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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