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与住建厅就完善十种鼓励类房地产统计开展座谈交流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20 【字体: 小   中   大

年初以来,我省提出加快发展商务地产、旅游地产、商业地产、工业地产、安居型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人才住房、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十种鼓励类房地产。为进一步推进十种鼓励类地产统计工作,10月16日,省局与住建厅开展第二次座谈交流,双方就十种鼓励类房地产统计口径及数据收集方式等进行了深入探讨,进一步完善了鼓励类地产的统计工作。

海南省住建厅首先就十种鼓励类房地产类型最新划分标准进行了详细介绍,接着提出十种鼓励类房地产统计工作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我局在了解具体情况后,从统计的角度出发,就相关指标统计口径、数据收集来源及计算方法提出民意见及建议。双方就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了一致共识。

住建厅表示,将加强与市县各部门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并发挥市县的基础力量,细化相关统计口径及数据比对方法,夯实十种鼓励类房地产统计基础工作。

双方提出仍将继续加强与发改、工信、商务、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十种鼓励类地产相关数据及项目推进情况,将十种鼓励类地产统计工作落实到实处。

双方一认为,在今后十种鼓励类房地产统计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及时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就遇到的问题困难进行研讨分析,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不断完善十种鼓励类房地产统计工作体制,为我省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投资处 操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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