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 深入学习国家统计局关于贯彻执行 《意见》《办法》《规定》的通知精神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7-29 15:20 【字体: 小   中   大

为全面贯彻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意识和能力。7月26日下午,省统计局利用小半天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学习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意见》《办法》《规定》的通知精神。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海川主持,在家的局党组成员及干部职工80余人参加了学习。


会议以处室(中心)负责人领学、局领导谈体会、提要求的方式进行。首先,由工业处、服务业处、普查中心负责人从三份重要文件出台的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工作着力点等方面,分别领学了国家局关于贯彻执行《意见》《办法》《规定》的通知精神,随后由局领导结合个人学习情况,作了体会发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海川在谈到如何落实国家局《意见》通知精神时强调,全局上下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国家局各项决策部署,坚守数据真实性的统计底线,坚持法治思维,全力推动海南自贸港统计法治建设。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渊就落实国家局关于《办法》的通知精神时提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二要有坚强的执行决心;三要增强责任意识,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四要营造良好环境,为推动《办法》等制度措施在部门和市县政府的落实营造良好氛围;五要完善统计体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根本路径还在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唐海川副局长就进一步推动局机关学习《意见》《办法》《规定》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领导责任制和主体责任。三是加快改革创新步伐,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体制机制,建立与海南自贸港相建设相适应的统计制度方法和指标体系,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切实保障。四是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确保每位同志对《意见》《办法》《规定》精神入脑入心,增强在实际工作中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和底线意识。


核算处负责人在本次会议上还领学了国家统计局关于三大统计核算改革的内容,围绕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等内容进行了延伸讲解。(机关党委 符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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