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统计局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16 16:16 【字体: 小   中   大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第12统计督察组于202110月13日至26日对海南省开展统计督察。20226月16日,国家统计局向海南省和海南省统计局反馈督察意见。海南省统计局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狠抓整改并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扛起整改落实责任

(一)强化整改工作政治自觉。省统计局强化整改责任担当,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和委、政府关于统计督察整改的指示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召开全省统计系统督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整改紧迫感强调从严从实、真抓实改

(二)层层压实整改工作责任。成立省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海南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各市县统计局建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台账。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督察整改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落实调度机制。

(三)狠抓整改工作督导问效。组建4个统计督察整改督导组,由省统计局领导带队各市县进行督导,检查整改进展,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整改工作日常调度机制,高位推进、精准管理、销号验收流程有序推进,确保整改工作质量。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推进整改全面见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中央重要统计文件全省统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时组织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省统计局、市县统计局建立健全专题学习及贯彻落实中央重要统计文件长效机制,通过“以考促学”机制强化学习效果;加大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和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提高统计造假危害性的认识。着力推动解决统计基础工作薄弱问题。对市县统计局领导班子配备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推动配齐统计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印发实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强化基层统计工作保障能力;推动各市县党委、政府增强统计机构及乡镇(园区)统计力量,不同程度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待遇。

(二)坚决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统计局、市县(区)统计局制定本单位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层层压紧压实统计机构防惩统计造假责任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切实履行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法定职责。2021年半年全省各市县消除“统计执法空白”基础上,每年督促指导各市县统计局完成执法任务,形成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严肃严格办理统计违法案件修订统计违法案件审理工作制度,规范案件处罚处理工作。对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依法依规提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提高统计执法规范化水平。举办全省统计执法业务暨案卷评查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案卷管理工作。严格实施统计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统计信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失信企业认定并进行公示。

(三)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

一是完善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定《关于及时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的措施》;组织全省开展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自查自纠,规范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严格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二是加强“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审核工作市县统计局“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退库审核工作进行培训;组织开展“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专项检查。三是强化统计业务培训指导。及时对新任统计员开展业务指导通过现场业务讲解、集中互动研讨、跟班学习一对一线上指导等形式,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优化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内容重点讲解报表填报过程中的难点、易错点,提升培训效果。推动夯实基层统计资料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园区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资料管理制度并实现“制度上墙”,统一规范基层统计台账

(四)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政令。

一是统筹统计执法监督力量。建立“海南省统计执法监督骨干库”统筹管理和培养骨干力量;组织市县统计执法人员跟班学习、跟案执法,丰富执法经验;鼓励满足资格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连续三年增加执法计划数量,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二是拓宽统计普法宣传覆盖面。运用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等推动领导干部学统计明法纪。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增强统计普法效果

三、持续精准发力,不断深化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海南省统计系统将以巩固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成果为契机,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全面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统计文件精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构建“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统计环境

(二)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形成常态化机制,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做到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

)保持高压态势严惩统计造假。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原则严肃惩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深入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巡视、审计等各类监督的贯通衔接

)筑牢统计数据治理根基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划,综合推进统计制度建设、业务建设、法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推动构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统计调查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海南省统计局;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22号海南统计大楼;邮编:570203;联系电话:0898-65367963;电子邮箱:tjjzfc@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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