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统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3-25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海南省统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省统计局按照法律法规及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按照推动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经过探索和实践,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实现有序进行。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2年,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以《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大硬件建设力度,认真做好统计信息的采集、归类、公开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2012年,省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成立了由符国瑄局长任组长,唐海川副局长、周诗铜副局长、王渊副局长和冯月花巡视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咨询中心,由咨询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各处室(中心)还专门指定一名信息公开联络员,从事信息收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

(二)完善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印发《海南省统计局信息公开制度》,新增加了《海南省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管理办法》、《海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4项新制度,与省政府颁发的10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一一对应,形成了省统计局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确保了省统计局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着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规范了省统计局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机制、依申请公开收费机制、年度报告机制、主动公开工作机制、社会评议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的工作流程、职责和具体工作要求,确保了省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制度良性运转。

(三)建立栏目分工,加强监督考核。

信息公开制度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海南省统计局门户网站栏目管理办法》和《海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单位》,通过栏目分工,把信息公开的收集和报送工作细分到各个处室(中心),不仅完善了海南省统计局信息公开制度,同时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省统计局的内外监督机制。一是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加强对省统计局各处室(中心)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对推行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省统计局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二是外部监督制约机制。通过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和设置的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这些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四)加强网络公开,形式多样化。

省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建设,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加快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把网站作为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行建设。省统计局作为海南省政府八个试点建设单位之一,由省工信厅负责设计的新的改版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外网于2012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利用网络宣传,将省统计局最新的统计信息进行公开。省统计局还向省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个点及时提供统计资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为了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省统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各个处室(中心)联络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海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法律法规,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并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同时,省统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还组织全局员工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流程,提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省统计局结合整治“庸散懒贪”问题,打造统计信息服务品牌,切实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近年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达2074条,其中,201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含新增和变更)数量合计300条。

(一)     媒体网络公开。

1. 通过《海南日报》、海南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海南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定期发布海南省月度统计数据和经济信息;

2. 通过《海南政报》、《证券导报》等媒体定期发布全省各市县经济发展情况通报;

3. 通过海南省统计局外网定期发布海南省统计局工作动态、财政预算、人事任免、月度统计数据、经济统计信息、市县经济发展通报等;

(二)       资料宣传。

1. 定期做好《海南统计月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的编印发放工作;

2. 向社会公布全省月度、季度、年度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结果;

3. 编辑出版《2012年海南统计年鉴》、《2011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报告》。

(三)      召开新闻发布会。

以省政府的名义,每季度和年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全省经济社会季度和年度发展情况。认真贯彻实施新闻发言人、新闻助理制度。重大统计新闻由局长向新闻媒体发布及接受采访;专题和常规统计新闻由新闻发言人或者助理提供稿件和接受媒体采访,多渠道做好统计新闻宣传工作。每月、季、年度都撰写分析报告对当前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发展进行分析与解读,多篇统计新闻、社情民意调查报告在《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等媒体头版刊登或播报,被驻琼省外媒体和省内媒体多家采用,取得良好的公众效应。统计新闻发布取得了显著成效,影响力不断扩大。

 (四)     主动为全省重要会议提供公开统计信息。

每年向省委全会、人大政协两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等提供统计数据资料等服务。

  ( 五 )     设立统计资料免费检索台,为社会公众提供检索各种统计资料服务。

     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个点送上统计资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 六 )     建立统计信息查询制度。

接受社会公众上门免费查询统计信息。

  ( 七 )     举办海南省第三届统计开放日活动。

每年的9月20日是“中国统计开放日”,在今年9月20日,省统计局在全省范围内,发放和张贴宣传第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海报,在各城市的重要地段设置第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广告。并在统计宣传日当天在海口市明珠广场进行统计知识义务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2年省统计局共收到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共1600件(人次),其中电话咨询1200多人次,均予以及时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2年,省统计局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和咨询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没有与省统计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分工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增加,信息公开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将重点进行以下改进:一是不断完善《海南省统计局信息公开制度》,更加细化信息公开分工;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四是继续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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