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海南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19 15:41 【字体: 小   中   大

2023年上半年海南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海南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

2023年7月19日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担当实干,加快推动海南高质量发展。上半年,海南自贸港建设稳步推进,经济运行高开稳走,量质并进。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上半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3458.7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6%,比一季度加快1.8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02.01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601.63亿元,增长11%;第三产业增加值2055.15亿元,增长9.6%。


一、农业发展保持平稳,农产品产量增势良好

上半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61.59亿元,同比增长4.1%。其中,种植业产值增长2.7%,牧业产值增长8.9%,渔业产值增长4.6%。主要农业产品产量增势良好,蔬菜产量增长4.9%,水果产量增长5.7%,生猪出栏量增长23.9%,水产品产量增长6.1%。


二、工业生产加快,工业企业效益向好

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9.9%,较一季度加快11.3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5.2%,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31.5%。从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看,汽车增长53.2%,软饮料增长21.2%,氮肥增长21%。

1-5月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8.79亿元,同比增长16.9%。


三、服务业加速增长,接触式服务业明显回升

上半年,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6%,较一季度加快1.9个百分点。其中,住宿餐饮业和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4.6%和20.9%。

1-5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3%。其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5.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9.8%。


四、消费市场复苏明显,升级类商品快速增长

上半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02.90亿元,同比增长9.2%,较一季度加快2.5个百分点。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1041.25亿元,增长6.9%;餐饮收入161.64亿元,增长26.4%。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快速增长,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中,金银珠宝类和日用品类分别同比增长54.4%和28.6%,通讯器材类增长49.3%,新能源汽车增长23.7%。


五、固定资产投资小幅增长,新开工项目拉动较大

上半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4%。全省本年新开工项目投资同比增长11%,增速高于全部投资8.6个百分点,拉动总投资增长1.7个百分点。

分领域看,产业投资(不含房地产开发)同比增长3.8%,高于全省投资增速1.4个百分点,占投资比重提升至38%。其中,采矿业投资增长227.7%,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45.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29.8%。


六、货物进出口快速增长,财政收入稳步回升

上半年,全省货物进出口总额1151.6亿元,同比增长26.4%。其中,货物出口总额382亿元,增长45.1%;货物进口总额769.6亿元,增长18.9%。

上半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6.8亿元,同比增长10.8%。6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3054亿元,比年初增长5.9%;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1658亿元,比年初增长5.1%。


七、居民消费价格小幅上涨,居民收入加快提升

上半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9%。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3.7%,衣着价格下降0.1%,居住价格下降1.5%,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5%,交通通信价格下降1.4%,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2.1%,医疗保健价格下降0.8%,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2.0%。

上半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14元,同比增长7.3%,增速快于一季度2.6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16元,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82元,增长7.9%。


八、空气水体保持优良水平,绿色发展持续巩固

上半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5%;6月份,城市(镇)PM2.5的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9微克。地级城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清洁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15.9%,占规模以上工业发电总量的比重为52.6%,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

上半年,全省经济呈现加快恢复的良好态势,经济发展信心提振、增长新动能积聚、市场预期向好,高质量发展的优势持续显现,这是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人民共同努力的成果。下半年,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附 注

1.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装备制造业包括: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共七个大类行业。

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不含农户。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5.报告中的价格、居民收入数据来自海南调查总队,财政数据来自省财政厅,外贸数据来自海口海关,环境数据来自省生态环境厅。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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