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四个着力”推动《监督意见》学习贯彻落实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28 17:30 【字体: 小   中   大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海南省统计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传达学习,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从四个方面着力推动《监督意见》在全省的学习贯彻落实。

一是着力强化学习传达,推动省委省政府研究部署认真落实《监督意见》要求,省统计局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及时提请省委、省政府在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学习传达全省贯彻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4月19日省委常委会和4月18日省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统计监督意见》,听取统计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和贯彻落实建议,研究部署海南省贯彻落实工作。省委书记省长分别海南省贯彻落实《监督意见》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着力强化沟通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统筹谋划为了推动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省统计局把推动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学习共同落实《监督意见》作为重要任务,坚持早谋划、早部署,积极统筹协调。一方面在起草全省贯彻落实工作措施的过程中积极通过征求意见、座谈会商式,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巡视、审计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研究建立健全各类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融合具体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另一方面通过省政府专题会组织有关监督部门和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共同研讨措施建议和协作机制,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三是着力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全省统计系统贯彻落实。通过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会等形式,组织全省统计系统深入学习《监督意见》等中央文件精神,传达国家统计局有关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并对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去年12月31日印发了《全省统计系统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近期工作措施的通知》,今年3月4日印发《海南省统计局开展全面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工作方案》。4月25日,结合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征求了省有关部门、各市县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印发了《海南省统计系统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工作措施》,研究提出25项具体工作措施并明确责任分工,要求各市县统计局认真履行贯彻落实的主体责任,向本级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同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着力强化宣传解读,推动统计监督认知度提高。统计局认真梳理《监督意见》主要内容,制作了《监督意见》宣传图解,在省内主要媒体和海南统计微讯等新媒体进行宣传。筹备举办全省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安排学习《监督意见》等课程。通过年初各专业培训会,向统计系统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讲解宣传《监督意见》等中央重要统计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选派师资在省委党校有关部门培训班上讲解《监督意见》,不断提高统计监督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执法监督处 王彬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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