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职称(高级统计师)人才流动确认所需材料是(2025.1)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1-27 10:59 【字体: 小   中   大

问:已考取高级统计师资格证书,高级职称人才流动确认所需材料是?

答:根据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优化流动人员职称确认工作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251)要求,办理流程如下:

一、确认范围

合法取得中央单位、其他省(区、市)、部队职称,流动到我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可以申请职称确认。其中,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在我省相应的区域内有效,超出范围的不予确认。

在中央(外省)驻琼单位工作,在驻琼部队服役或工作,在我省兼职兼薪的省外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我省职称管理权限确认的对象,其职称证书的有效性由用人单位自行确认。

对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办理职称确认。

人事或劳动关系归属我省企业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相关单位工作期间,未经我省具有职称评审权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委托,自行在省外参加职称评审取得的职称,不予办理确认。

二、流动人员职称确认权限

省外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到我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定机构工作的,其在省外取得的职称由用人单位依据其专业水平自主确认。

省外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到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由工作地所属市县职称管理部门或有职称自主评审权的单位确认。所持职称证书载明专业与在我省从事专业或与我省职称专业不一致的,经由市县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真实性后,报同级职称管理部门确认。

三、确认审核流程

(一)流动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确认流程

由流动人员填写流动人员职称确认申报表,并提交申请材料,报所在单位确认。

(二)流动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确认流程

由流动人员填写流动人员职称确认申报表,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初审后, 报工作地所属市县的职称管理部门确认。

四、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一)《流动人员职称确认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审批机关批准取得职称文件的复印件。

(三)正式办理调动的手续或依法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我省社会保险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

通过用人单位自主评审取得的职称,需提供职称主管部门授权的自主评审文件。

五、证书的办理和发放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工作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22〕2号),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不再换发我省职称证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统计局    主办:海南省统计局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22号海南统计大楼  

咨询服务:0898-65233163 传真:0898-65339264 邮编:57020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556号     琼ICP备160037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1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海南省统计局

主办:海南省统计局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22号海南统计大楼

咨询服务:0898-65233163 传真:0898-65339264 邮编:57020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556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