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我省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为党和政府及时了解掌握妇女儿童的基本情况,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立和完善性别统计制度,加强分性别统计指标数据的收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统计内容包括:妇女儿童经济、健康、教育、管理、社会福利保障、社会环境等领域的主要业务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调查对象包括:省人大、省政协、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省旅游和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等19个部门。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由各部门从现有行政记录或调查中提取或汇总获得。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海南省统计局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按报表目录所列示的分工通过党政网或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换、邮寄等方式报送省统计局,由省统计局人口就业处(社会科技处)负责接收。
六、数据发布
通过统计公报、年鉴等方式公布相关数据,部分保密数据仅供内部使用不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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