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部门统计数据资源,促进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全面反映海南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统计内容包括:农业、气候环境、能源资源、外贸旅游、社会、科技、文化、运输、邮电、软件业等领域的主要业务指标;金融业和其他服务业等相关行业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团及其他单位的主要财务指标;还包括近年来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由省统计局主持、省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12个重点产业统计等所需统计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仅含综合表,调查对象包括: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38个部门;省工会、省残联2个社会团体;海南电网公司等8个大型管理公司。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仅含综合表,由各部门从现有行政记录或调查中提取或汇总获得。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海南省统计局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报表目录所列示的分工通过党政网或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换、邮寄等方式报送省统计局,由省统计局相关处室负责接收。
六、数据发布
通过统计公报、年鉴、统计月报等方式公布相关数据,部分保密数据仅供内部使用不予以发布。
版权所有:海南省统计局 主办:海南省统计局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22号海南统计大楼
咨询服务:0898-65233163 办公室:0898-65343966 传真:0898-65339264 邮编:57020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556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