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劳动工资统计五人以下法人单位专项调查的通知
索引号:00817387-hj/2025-00010 分 类:部门文件/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海南省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5年01月2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1日 时效性:相关调查单位、各市县统计局: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深化统计改革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更加全面、准确反映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收入状况,按照《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劳动工资统计五人以下法人单位专项调查的通知》(国统办人口字〔2024〕47号)要求,我局将开展劳动工资统计五人以下法人单位专项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统计范围为全部地域五人以下法人单位,不包括寺庙、宗教场所、协会、学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有人员、但没有实际工资发放行为的单位。调查对象为抽中的企业、社团、村居委会等法人单位,全省1590户(名单见附件1)。
二、调查内容和报告期
调查内容为单位就业人员及工资情况,包括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平均人数、工资总额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调查报告期为2024年全年。
三、调查时间
调查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2月28日。
四、调查实施和方式
我局负责组织开展劳动工资统计五人以下法人单位专项调查,委托海南蓝博统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具体实施。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调查对象直报、电话访谈、问卷调查、入户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调查数据最终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上报。
五、相关要求
(一)市县统计局要高度重视,配合海南蓝博统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依法依规实施劳动工资统计五人以下法人单位专项调查,并做好数据审核和数据验收工作。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要求,规范调查工作流程,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请各调查对象积极配合海南蓝博统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完成业务培训、数据采集、数据核实以及数据质量检查等工作。
六、咨询电话
0898-66962596、0898-66293963。
附件:1.五人以下法人单位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单位名录
2.调查表和指标解释
3.海南蓝博统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电访座机
海南省统计局
2025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五人以下法人单位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单位名录.et
附件2:调查表和指标解释.wps
附件3:海南蓝博统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电访座机.xlsx
版权所有:海南省统计局 主办:海南省统计局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22号海南统计大楼
咨询服务:0898-65233163 办公室:0898-65343966 传真:0898-65339264 邮编:57020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556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1
版权所有:海南省统计局
主办:海南省统计局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22号海南统计大楼
电话:0898-65333056 传真:0898-65339264 邮编:57020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556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