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5年海南省统计局本级预算
索引号:00817387-hj/2025-00012 分 类:财政公开;财政预决算/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海南省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5年02月10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0日 时效性:第一部分 海南省统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统计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推进全省统计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立健全全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
(三)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拟订重大省情省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重大省情省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四)根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省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对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国家统计局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审批各市县、省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各市县、省直各部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监督检查各市县、省直各部门统计工作。
(七)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八)负责全省统计普法,对全省统计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配合国家统计督察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审工作;组织指导全省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全省统计专项经费。
(十)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市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海南省统计局本级内设14个处室,包括办公室、人事处、执法监督处(审计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设计管理处、综合处、核算处、投资处、生态能源处、农村经济处、工业处、贸易与外经旅游处、服务业处、人口就业处(社会科技处)、机关党委。
(二)纳入海南省统计局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海南省统计局本级。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统计局本级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3258.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94.27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比上年预算数减少,同时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经费。其中,收入总计3258.1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3258.1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3258.1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7.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统计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58.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94.27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比上年预算数减少,同时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27.18万元,占83.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45万元,占8.92%;卫生健康支出66.92万,占2.05%;住房保障支出173.58万元,占5.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993.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37万元,主要是工资奖金津补贴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401.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1.2万元,主要是压减统计调查工作项目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5年预算数为287.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5.87万元,主要是增加经济普查项目经费及1%人口抽样调查项目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5.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7.18万元,主要是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92.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4万元,主要是社保基数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6.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1.22万元,主要是减少补缴单位部分实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2万元,主要是抚恤对象减少。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6.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15万元,主要是社保基数调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73.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2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统计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524.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40.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483.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出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等保障行政事业机关运行的费用。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统计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0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2.50%,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出国人数增加。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出国计划,2025年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2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自贸区(港)建设统计方法制度体系团组,目的地为新加坡,人数为2人,天数为13天。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0%,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公务车编制增加1辆;公务车保有量5辆,计划购置0辆。
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60%,下降主要原因包括:2025年拟接待人数、次数减少,计划接待16批77人。
(二)海南省统计局本级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无此项内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无此项内容
七、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统计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海南省统计局本级2025年收支总预算3258.1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房保障支出。
八、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统计局本级2025年收入预算3258.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58.1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94.27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比上年预算数减少,同时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经费。
九、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统计局本级2025年支出预算325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4.55万元,占77.48%;项目支出733.59万元,占22.52%。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94.27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比上年预算数减少,同时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海南省统计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83.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5万元,主要是公务车编制增加1辆。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此项内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南省统计局本级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3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5年海南省统计局本级1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258.1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0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经济普查项目,预算安排224.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海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绩效目标是完成发布经济普查公报、出版经济普查年鉴、出版经济普查优秀论文汇编、出版经济普查文件选编等。
2.统计调查工作项目,预算安排401.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统计常规业务工作顺利开展,绩效目标是完成各专业各常规调查工作。
3.1%人口抽样调查项目,预算安排62.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海南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绩效目标是通过部署调查会议及人员培训,加大调查宣传力度,完成入户调查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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