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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省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索引号:00817387-hj/2026-00034 分  类:部门文件/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海南省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6年05月08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8日 时效性:

2025 年,海南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2025 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1.强化政治引领,坚决扛起法治建设责任。局党组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其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刻汲取云南曲靖等地统计造假反面典型案例教训,引导全局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配合完成省委巡视,及时整理提供法治工作相关材料,制定立行立改措施并推动落实。

2.聚焦督察整改,全面提升依法治统水平。将国家统计局2024 年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由省领导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专班,高位推动整改落实。制定详实整改方案,针对反馈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台账、倒排工期、按周调度,确保整改到位。截至目前,省级层面 45 条整改措施及统计系统层面 36 条整改措施已按节点完成或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通过整改,进一步健全了数据质量管控、执法监督、部门协作等长效机制,如修订出台《海南省统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海南省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理办法》《海南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

3.严格执法监督,保持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全省核查企业(项目)12257个,发现问题 1074 个,已完成整改 980 个,整改率 91.2%。全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执法检查。全省统计系统对 388家企业单位(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对 93 家统计违法企业单位予以行政处罚。严肃追责问责,对 45 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省统计局移送 32 人)。至此,今年移送人数已超过此前四年之总和(27人),充分彰显我省对统计造假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4.深化监督贯通,增强统计监督治理效能。经省委、省政府授权,完成对五指山市、保亭县、省卫健委、省工信厅的统计督察,聚焦法定职责履行、统计违纪违法治理和数据质量提升,重点防治统计造假。督察期间开展个别谈话 52 人次,查阅文件 2700 余份,制作确认单 114 份,检查 62 家企业,推动被督察地区和部门立行立改,有效完善责任体系。与省委巡视办建立协作机制,2025 年派出 4 名干部参加省委第七、八轮巡视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组织工作中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长效机制的工作提示》,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深化运用海南省“监督一张网”平台,全年发起统计监督相关办件 474 件,有效推动问题整改和线索办理。

5.推进改革创新,夯实法治统计基础。积极承接国家统计局试点任务,开展多项专项调查与测算。推进投资、能源及碳排放统计改革。深化资产核算与产业链监测研究,完成重点课题并获省领导批示。优化园区监测指标体系,减少基层填报负担。创新建立跨部门纳统联络机制,有效提升统计覆盖,前三季度全省新增“一套表”单位同比增长 3.3%,预计年末增长5.7%。开展“能力建设提升年”行动,加强统计人员培训,提升依法统计能力。动员符合申领统计执法证条件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全省统计执法证持证人数达到 122 人,新增执法证持证人员 25 人,通过率 44.6%,较去年稳步提升。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进统计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数据质量智能审核与风险防控。

(二)重点专项工作和特色亮点工作情况

1.扎实推进统计督察整改。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多次批示,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强力推动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得到国家统计局肯定。针对国家统计局实地检查反馈问题,迅速“回炉”补火,深挖细查,依规依纪依法补充提出对相关人员的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集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体现坚决防治统计造假的决心和态度。

2.首次开展部门统计督察。在完成对部分市县统计督察的基础上,首次将省直部门纳入统计督察范围,2025 年完成对省工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的实地督察,推动部门依法履行统计职责,拓展了统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3.系统性构建刚性制度落实体系。牵头制定并以十部门名义联合印发《海南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任务清单》,以及全省统计系统任务清单,形成 30 项重点任务、75 条具体措施和 29 项任务、65 条举措,构建了条块结合、协同推进的刚性制度落实框架。

4.创新性运用“监督一张网”平台。开设统计监督(“防治统计造假”)一级监督主体;将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执法检查或数据核查等发现问题线索融入“监督一张网”,及时发起国家统计督察整改问题办件 11 件,向省纪委监委发起统计督察反馈线索办件 1 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办理进一步提速增效。

5.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依据。联合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根据新修改《统计法》及时修订并印发《海南省统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通过提高罚款上限、细化违法情形、完善酌定情节、优化不予处罚清单等措施,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制度保障。

(三)2026 年法治建设工作建议

围绕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后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统计法治工作实际,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加快推进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并实施海南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程,同步推进执法卷宗标准化管理,统一执法流程、取证标准和文书格式,推动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加强执法检查人员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常态化跨区域交流演练、案例教学等方式,强化执法人员在证据固定、法律适用、文书撰写等方面的实操能力。增强执法人员主动持证、规范执法的内生动力,确保实现基层执法力量有效覆盖,消除执法盲区。保持防治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加大重点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完善由统计督察反馈、数据异常监测、群众信访举报、监督部门移交等渠道构成的线索汇集与研判机制,强化线索引领和精准打击,确保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做到精准、高效、从严。强化统计督察的震慑与促改作用。扎实开展省级统计督察,建立“督察—整改—回头看”闭环管理机制,开展整改情况动态评估,坚决杜绝和纠治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充分用好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及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精准追究统计造假责任。做好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统计保障。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新形势新要求,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提升统计监测分析质效,强化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监测分析。

二、普法工作情况

(一)2025 年普法工作总结

1.突出关键少数和重点内容学习宣传。推动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再学习、再领会,深刻剖析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政治生态恶化典型案例。结合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推动各级各部门坚决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同步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

2.抓好重点对象分级分类学法用法。推动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2025 年省统计局领导赴市县委党校宣讲 1 次,培训领导干部 250 人次;省统计局其他干部赴各地党校宣讲 5次,培训干部约 539 人次。首次联合省委组织部举办依法统计专题研究班,对市县政府分管领导、省直部门负责人等进行培训。组织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举办统计法治培训班,提升统计人员法治素养和职业操守。发布《诚信诚实、依法统计倡议书》。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发布《这类统计调查属于非法调查》等宣传资料,提升公众对非法统计调查的辨别能力。落实《海南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责任事项,通过普法宣传,努力提升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程度,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3.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统计业务工作全过程,在统计调查、数据核查、执法检查、业务培训中开展实时普法。利用召开统计工作会、业务培训会等时机,向调查对象、基层统计人员宣讲统计法律法规。

(二)2026 年普法工作重点措施

持续落实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加强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曝光,运用典型案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普法教育。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企业”,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新媒体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拓展网络普法平台,提升普法传播力。围绕自贸港封关运作,加强涉外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

(三)“九五”普法时期工作思路和举措

强化理论武装与责任落实。一以贯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重要统计文件,进一步压实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化精准普法与警示教育。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创新普法形式,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以案释法,加大统计造假典型案例曝光,营造“不敢、不能、不想”的良好统计生态。提升执法效能与智慧赋能。配齐建强基层统计执法力量,持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探索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普法覆盖面。

三、涉外法治工作情況

(一)2025 年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依法履行涉外调查管理职责。严格按照《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范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审批程序。2025年,对 2 家申请涉外调查资格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征求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基础上,于法定期限内予以批准,核发涉外调查许可证,保障了涉外调查活动的有序开展,获得企业的肯定。

(二)重点专项工作和特色亮点工作情况

在涉外调查资格审批中,坚持依法依规、优化服务,积极回应企业需求,为自贸港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做出了努力。

(三)2026 年涉外法治工作建议

结合自贸港实际,适时研究完善相关涉外统计调查管理的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强涉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会商、协作、联合执法等,不断提升统计机构应对涉外统计调查事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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