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海南省统计局局长 杨雷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总队长 刘凡
2024年1月19日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全力稳增长、提质量、增动能、强后劲,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发展动能继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海南自贸港建设成型起势,经济运行步入了回升向好的“快车道”,向全省人民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答卷。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省生产总值7551.1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507.40亿元,比上年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1448.45亿元,增长10.6%;第三产业增加值4595.33亿元,增长10.3%。
一、农业较快增长,主要农产品增势较好
2023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410.33亿元,比上年增长4.9%。其中,种植业产值增长3.4%,林业产值增长1.2%,牧业产值增长7.4%,渔业产值增长7.6%。主要农产品增势较好,蔬菜产量增长4.5%,水果产量增长5.2%;生猪出栏量增长21.0%;水产品产量增长4.1%。
二、工业快速增长,制造业引领作用明显
2023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8.5%。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5%;制造业增长21.8%,对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超八成;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4.7%。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3%,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8.6%。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中,软饮料、汽车、饲料和合成纤维单体(PTA)分别增长111.6%、37.0%、13.8%和11.5%。
三、服务业加快增长,货物进出口持续向好
2023年,全省服务业(第三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3%。其中,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邮政仓储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6.1%和29.2%。1-11月份,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5.1%。
2023年,全省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2312.8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其中,货物进口额1570.7亿元,增长22.4%;货物出口额742.1亿元,增长2.8%。
四、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优化,高技术产业投资增势明显
2023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1%,其中高技术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13.0%,远高于投资增速。
分领域看,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投资(不含房地产开发)比上年增长2.5%,高于投资增速1.4个百分点,占比38.7%,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投资增长6.3%,高于投资增速5.2个百分点。
五、消费市场较快恢复,升级类商品需求旺盛
2023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11.32亿元,比上年增长10.7%。按消费类型分,全省商品零售2160.37亿元,比上年增长7.6%;餐饮收入350.95亿元,增长34.4%。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中,金银珠宝类增长51.8%;通讯器材类增长46.9%。
六、财政收支平稳增长,金融保障稳步增强
2023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0.69亿元,比上年增长8.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7.33亿元,增长7.6%。
12月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3479亿元,比上年增长9.4%;各项贷款余额11916亿元,增长7.4%。
七、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居民消费价格小幅上涨
2023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9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661元,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08元,增长8.3%,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个百分点。
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3%。分类别看,食品烟酒、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3%、0.2%、1.8%和2.0%,衣着、居住、交通通信和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下降0.2%、0.6%、1.5%和0.2%。
八、空气水体持续改善,清洁能源发电占比稳步提升
2023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5%,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地级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镇内河(湖)水质达标率95.2%,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
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清洁能源发电量234.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0%,占规上工业总发电量的52.3%,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
总的来看,2023年全省经济运行呈现回升向好的积极态势,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信心,也为今年的经济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附 注
1.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2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6889.6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0.4%。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具体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不含农户。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7.报告中的价格、居民收入数据来自海南调查总队,外贸数据来自省商务厅、海口海关,财政数据来自省财政厅,环境数据来自省生态环境厅。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版权所有:海南省统计局 主办:海南省统计局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22号海南统计大楼
咨询服务:0898-65233163 办公室:0898-65343966 传真:0898-65339264 邮编:57020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556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