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海南省统计局 科技厅 财政厅
2024年10月12日
2023年,我省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投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投入强度持续提升。
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2023年,全省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89.80亿元,比上年增加21.43亿元,增长31.3%,高于全国22.9个百分点,增速持续保持全国前列;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全省生产总值[1]之比)为1.19%,比上年提升0.2个百分点[2]。海南省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在全国各省市区中排列第23位,较上年提高2个位次。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40.22万元,比上年增加0.15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全省基础研究经费17.48亿元,比上年增加4.42亿元,增长33.8%;应用研究经费17.48亿元,比上年增加6.11亿元,增长53.7%;试验发展经费54.84亿元,比上年增加10.9亿元,增长24.8%。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19.5%、19.5%和61.0%。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4.56亿元,较上年增长18.0%;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45.79亿元,较上年增长31.0%;高等学校经费18.66亿元,较上年增长55.6%;其他主体经费0.79亿元,较上年增长31.7%。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和其他主体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27.3%、51.0%、20.8%和0.9%。
分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亿元的市县有7个,分别为海口(43.37亿元)、三亚(35.53亿元)、澄迈(2.47亿元)、万宁(2.01亿元)、昌江(1.90亿元)、儋州(1.72亿元)、文昌(1.03亿元)。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3]之比)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县有2个,依次为三亚(3.66%)、海口(1.84%)。重点区域中,海口经济圈全社会R&D经费47.26亿元,占全省全社会R&D经费52.6%;三亚经济圈全社会R&D经费35.74亿元,占全省全社会R&D经费39.8%;儋洋经济圈全社会R&D经费1.72亿元,占全省全社会R&D经费1.9%[4]。
二、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2023年我省财政科学技术支出69.54亿元,比上年增加0.34亿元,增长0.5%。
注:
[1]2023年省内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
[2]根据2022年省内生产总值(GDP)最终核实数据,2022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已修订为0.99%。
[3]2023年各市县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
[4]海口经济圈包含海口、澄迈、文昌、定安、屯昌等五个市县;三亚经济圈包含三亚、陵水、乐东、保亭等四个市县;儋洋经济圈包含儋州市(含洋浦)。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 指报告期为实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国际上通常采用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规模和强度指标反映一国的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基础研究 指一种不预设任何特定应用或使用目的的实验性或理论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为获得(已发生)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规律和新知识。
应用研究 指为获取新知识,达到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而开展的初始性研究。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的可能用途,或确定实现特定和预定目标的新方法。
试验发展 指利用从科学研究、实际经验中获取的知识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知识,开发新的产品、工艺或改进现有产品、工艺而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2.统计范围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企事业单位等。
3.调查方法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调查方法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政府属独立法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等单位)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高等学校及附属医院采用全面调查取得;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采用抽样调查推算取得;科研育种相关企业和未在科技、教育部门统计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采用重点调查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使用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资料推算等方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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