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海南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
2025年1月21日
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顶住了宏观经济形势趋紧的多重压力挑战,克服了超出预期的重大自然灾害影响,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向全省人民交出了一份难中求成、殊为不易的答卷。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省地区生产总值7935.6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627.63亿元,比上年增长2.0%;第二产业增加值1497.92亿元,增长6.0%;第三产业增加值4810.14亿元,增长3.6%。
一、农业保持平稳增长,主要农产品生产稳定
2024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605.38亿元,比上年增长2.4%。其中,种植业产值增长2.1%,林业产值增长17.1%,渔业产值增长5.2%。主要农产品中,蔬菜产量增长2.3%,水果产量增长4.2%,橡胶产量增长5.3%,水产品产量增长4.2%。
二、工业生产增势较好,制造业支撑有力
2024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7.4%。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长0.5%;制造业增长9.6%,拉动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9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8%。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9.6%。
三、服务业持续恢复,货物贸易快速增长
2024年,全省服务业(第三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6%。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增长17.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增长5.0%。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8.0%。
2024年,全省货物进出口总额2776.51亿元,比上年增长20.0%,增速快于全国15个百分点。其中,进口额1714.27亿元,增长8.9%;出口额1062.24亿元,增长43.5%。
四、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工业投资增势较强
2024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7.1%。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完成投资增长24.9%,增速高于全部固定资产投资17.8个百分点。分领域看,产业投资同比增长6.8%,其中工业投资增长17.4%,高于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0.3个百分点,拉动投资增长3.4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2.3%;公共服务投资增长9.9%;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3.3%。
五、消费降幅收窄,以旧换新消费旺盛
2024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05.61亿元,比上年下降4.2%,降幅较前三季度收窄2个百分点。按消费类型分,全省商品零售2057.40亿元,下降4.8%,较前三季度收窄2.3个百分点;餐饮收入348.21亿元,下降0.8%,较前三季度收窄0.3个百分点。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见效,限额以上单位家电类、汽车类、装修建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31.1%、8.9%、6.3%。
六、居民收入保持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持平
2024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829元,比上年增长4.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307元,增长3.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46元,增长6.9%,快于城镇居民3个百分点。
全省居民消费价格较上年持平。分类别看,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2%、0.7%、1.0%、0.3%、1.1%、2.8%,食品烟酒、交通通信价格分别下降0.7%、1.5%。
七、空气水体保持优良,清洁能源发电占比稳步提升
2024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4%。城镇内河(湖)水质达标率96.2%,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
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清洁能源发电量257.59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1%,占规上工业发电总量的55.0%,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
总的来看,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回升向好的积极态势。2025年,随着自贸港核心政策的加快落地,封关运作的有序推进,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和新动能不断集聚,将进一步坚定我们做好经济工作的信心!
附 注
1.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根据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23年海南省地区生产总值修订为7590.21亿元。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具体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不含农户。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7.报告中的价格、居民收入数据来自海南调查总队,外贸数据来自省商务厅、海口海关,环境数据来自省生态环境厅。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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