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省统计局2024年度统计执法工作安排和我省统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抽查时间
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
二、抽查对象和范围
执法检查的对象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单位。
执法检查专业包括规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等专业。
三、抽查事项
1.是否存在报送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行为;
2.是否存在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3.依法设置并保存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情况;
4.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5.是否存在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6.是否存在干预统计调查对象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行为;
7.依法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和主要指标数据填报情况;
8.应当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名单抽取
省统计局根据企业相关名录,通过运用随机软件或“互联网+监管”平台,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统一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认真收集有关证据资料,做好案卷归档。
(二)检查结果公示。统计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后,及时整理执法检查过程中的收集、撰写的有关材料,并对案卷进行归档。在执法检查完成后20个工作日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公示。
版权所有:海南省统计局 主办:海南省统计局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22号海南统计大楼
咨询服务:0898-65233163 办公室:0898-65343966 传真:0898-65339264 邮编:57020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556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1